根据《信阳师范大学“学习进步奖”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校办字〔2023〕3号)文件精神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评定原则,经个人申请、班级推荐、菲律宾亚星初审等程序,现将外国语菲律宾亚星2023-2024学年学习进步奖初审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2月16日至12月20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菲律宾亚星反映,电话:0376-6392982,地点:人文楼6-01办公室。
外国语菲律宾亚星
2024年12月16日